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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婚姻算離婚嗎

撤銷婚姻算離婚嗎

撤銷婚姻算離婚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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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角度看,撤銷婚姻不算離婚。離婚是指合法婚姻關係的解除,法律要件齊備;而可撤銷的婚姻不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是有瑕疵的婚姻,法律要件有所欠缺。
離婚的原因一般發生在結婚之後;婚姻撤銷的原因發生在結婚之時或者之前。
離婚是婚姻當事人雙方均可提出,而婚姻撤銷的請求權人只能是享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有權提出,即受脅迫的當事人本人。
離婚不受時間限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任何時間均可提出;婚姻撤銷的請求權有除斥期間。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且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離婚的效力無溯及力;而可撤銷的婚姻各國有不同立法:一種是絕大多數國家規定,婚姻從撤銷之日起歸於消滅,無溯及力;一種是具有溯及力,婚姻從撤銷之日起,婚姻自始無效,如我國的撤銷婚姻制度。
二、相關法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相信看了上文後,如果撤銷婚姻算離婚嗎?這一問題有了較深的瞭解。簡而言之,法律上對於離婚和撤銷婚姻的定義是不同的,離婚說明婚姻是合法完整的,而撤銷婚姻說明婚姻在法律上是有所欠缺的,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因此,撤銷婚姻不算離婚。以上是對撤銷婚姻算離婚嗎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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