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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詐騙數額

經濟詐騙數額

經濟詐騙數額

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除此之外,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係的犯罪,如製造、販賣假藥罪、販毒罪、賄賂罪,也屬於經濟犯罪的範疇。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詐騙數額標準


金額多少都可以報警,超過2000還是可以提起刑事訴訟. 詐騙罪的定案標準是5000.但公安機關只要存在詐騙行為都可以立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起點標準由“四萬元”上調至“五萬元”,意味著“四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這部分本應在“數額巨大”區間量刑的案件將在“數額較大”區間量刑。“數額特別巨大”標準由“二十萬元”上調至“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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