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來的裝置 無證經營少量食品 法律 關注:5.94K次 無證經營食品怎麼處罰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無證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裝置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標籤: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裝置 借來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ojoyg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