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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公司在國外財產保護

夫妻公司在國外財產保護

夫妻公司在國外財產保護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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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公司在國外財產保護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1、財產賬務保護控制

(1)財務部門:會計賬務應當全面反映企業所有的財產,有些屬於低值品的如果在會計賬上沒有反映的應當建立備查賬,同時要定期拷貝軟體或相關檔案資料,避免記錄受損、被盜、被毀的可能性發生。

(2)行政部門:建立房屋、傢俱和各種辦公裝置等資產管理臺賬,定期與財務部門對賬。

(3)生產部門:生產部門應當建立機器裝置管理臺賬,定期與財務部門對賬。?

(4)倉庫:對存貨進出應當及時開具票據、登記賬務,定期與財務部門對賬。

2、財產實物保護控制

財產實物保護控制要求企業建立財務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

日常管理控制

1)限制接近控制,嚴格控制對實物資產及與實物資產有關的檔案的接觸,除了財產實物保管或人員可以接觸實物財產之外,其他人員限制接觸。

2)財產處置,財產增減應當嚴格按照稽核審批控制要求辦理手續。

3)實物保管,現金由出納保管,其他人未經批准不得代收現金,機器裝置由生產部門負責,房屋、傢俱和辦公裝置由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存貨由倉庫負責管理。

定期清查制度

企業應當重視賬賬相符管理,只有確保賬賬相符的前提下,盤點工作才有意義,盤點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應當建立嚴謹的盤點制度和盤點流程。明確責任人,確保財產安全。

3、其他財產保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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