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通常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法律 關注:9.66K次 離婚協議通常應當包含哪些內容1、是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係;2、是關於子女撫養權歸屬及撫養費支付問題,如果無子女,要在本項中列時無子女;3、是關於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如果雙方無財產,則要在本項中列明雙方無夫妻共同財產。除此之外,在離婚協議中要列明,雙方無其他爭議。這樣就可以算是一份完整的離婚協議了。 標籤: 婚姻家庭 離婚 協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o3ked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