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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產程式及時間

析產程式及時間

析產程式及時間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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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產程式及時間是什麼?大家知道嗎?

(1)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可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託人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協助執行通知書;

  (3)若房改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析產,還需提交《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視窗領取),《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那麼這就是析產程式及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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