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下達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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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書多久下達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在嚴重的交通事故發生後,責任方應該主動及時的對車禍現象進行解決並且主動地承擔起相關責任,而不是因為恐懼而選擇逃逸,這種不負責任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還可能引發嚴重的後果,而受害方應當主動出示相關的工作證明以便於得到合理的誤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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