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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使用權的使用權轉讓的程式

專利權使用權的使用權轉讓的程式

專利權使用權的使用權轉讓的程式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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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的使用權轉讓

專利權不是以實物為存在形態的,只是一種存在於法律上的權利。那麼專利權的轉讓與實物財產的轉讓是否相同呢以下是轉讓專利權的幾個程式:

1、簽訂專利權轉讓合同;

2、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去給專利權轉讓合同進行備案登記;

3、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理變更。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提交轉讓合同、專利權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專利證書影印件和法律狀態證明書,申請著錄專案變更請求書,然後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3-5月內進行公告,專利權轉讓生效。

4、等待公告,如果資料不全有缺項漏項,需要返回補正。以上就是關於專利權的使用權轉讓的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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