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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操縱期貨市場罪既遂的判刑標準?

中國對操縱期貨市場罪既遂的判刑標準?

中國對操縱期貨市場罪既遂的判刑標準?
中國對操縱期貨市場罪既遂的判刑標準?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中國對操縱期貨市場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操縱期貨市場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至五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物件,自買自賣期貨合約的;
(四)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買入、賣出證券、期貨合約並撤銷申報的;
(五)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資訊,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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