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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詐騙的主要構成要件

保險詐騙的主要構成要件

保險詐騙的主要構成要件
保險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保險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的保險制度,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即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保險制度是為了確保經濟生活的安定,對特定危險事故的發生所導致的損失,運用社會和集體的力量共同建立基金以補償或給付的經濟制度,它具有共濟互助和經濟補償性質,是一種個人危險的社會分散化。在現代社會,保險制度已成為一種越來越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它對於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保障個人的生活安定,減少社會財富損失都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保險業務也成為積聚建設資金髮展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渠道。因此,保險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保證保險制度不受侵犯,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全成為法律保護的一項重要任務。犯罪分子利用欺騙手段獲取保險金的行為,不僅侵犯了保險公司的財產所有權,更侵犯了國家的保險制度,干擾了保險業務的正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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