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戶外協議糾紛怎麼處理

戶外協議糾紛怎麼處理

戶外協議糾紛怎麼處理
戶外協議糾紛怎麼處理
協商、和解、調節、仲裁。
1、雙方協商。雙方協商以達成雙方和解,即由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本著解決問題的誠意,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交換意見互諒互讓,從而協商解決的爭議的一種辦法。
2、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地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ly944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