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罪 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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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的內容都有什麼?
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的內容是這樣的: 金融詐騙罪的主體,由於金融詐騙罪形式多樣,方法各異。所以,金融詐騙罪的主體,既有一般主體,也有特殊主體。其中,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金融憑證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的形式進行詐騙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以保險索賠形式進行詐騙的則是特殊主體,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單位犯罪的主管人員,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的亦以共犯論處。-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ld8l1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