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犯商標權是否要求過錯責任 法律 關注:2.5W次 民法典侵犯商標權是否要求過錯責任侵犯商標權要求過錯責任。侵犯商標權的行為,侵權人從一開始使用就明知故犯,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只有銷售者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但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才能不承擔賠償責任。 標籤: 商標權 侵犯 過錯責任 民法典 智慧財產權 商標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kxx06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