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行法人股東變更 法律 關注:1.74W次 典當行可以經營哪些業務1、動產質押典當業務2、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3、房地產(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產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當業務4、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5、鑑定評估及諮詢服務6、商務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當業務。 標籤: 股東 公司變更 變更 法人 典當行 公司經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kxnxw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