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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工作擬錄取協議可以違約嗎?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工作擬錄取協議可以違約嗎?

工作擬錄取協議可以違約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工作擬錄取協議可以違約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合同擬錄協議可以違約。如果合同中約定了違約責任,該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那麼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違約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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