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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

發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

發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但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份的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董事會是執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對董事、經理和公司的活動實行監督;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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