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撫養被告下落不明

撫養被告下落不明

撫養被告下落不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被告下落不明怎麼起訴

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法院用公告送達,可以進行缺席審判。nn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n(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n(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n(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n(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n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n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nn注意僅限於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n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k51r0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