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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單位收到銀行本票

收款單位收到銀行本票

收款單位收到銀行本票
收款單位收到銀行本票
收款單位收到銀行本票的處理方法收款單位收到付款單位交來的銀行本票後,首先應對銀行本票進行認真的審查

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銀行本票上的收款單位或被背書人是否為本單位、背書是否連續。

(2)銀行本票上加蓋的匯票專用章是否清晰。

(3)銀行本票是否在付款期內(付款期限為二個月)。

(4)銀行本票中的各項內容是否符合規定。

(5)不定額銀行本票是否有壓數機壓印的金額,本票金額大小寫數與壓印數是否相符。

審查無誤後,受理付款單位的銀行本票,填寫一式兩聯“進賬單”,並在銀行本票背面加蓋單位預留銀行印鑑,將銀行本票連同進賬單一併送交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接到收款單位交來的本票,按規定認真審查。

審查無誤後即辦理兌付手續,在第一聯進賬單上加蓋“轉訖”章作收款通知退回收款單位。

如果購貨金額大於本票金額,付款單位用支票補足款項的,可將本票連同支票一併送存銀行,也可分開辦理。

如果收款單位收受的是填寫“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按規定同樣應辦理進賬手續。

當然如果收款人是個體經濟戶和個人,則可憑身份證辦理現金支取手續。

收款單位應根據銀行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及有關原始憑證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

銀行存款貸:

商品銷售收入(或產品銷售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如果收款單位收到的銀行本票金額大於實際銷售金額,則付款單位應用支票或現金退回多餘的款項。

在這種情況下,收款單位可以於收到本票時,根據有關發票存根等原始憑證按照實際銷貨金額編制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

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貸:

產品銷售收入(或商品銷售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付賬款——××付款單位收款單位將銀行本票送存銀行,辦理進款手續後,再根據銀行退回的進賬單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

銀行存款貸:

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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