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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離婚孩子撫養權

懷孕期間離婚孩子撫養權

懷孕期間離婚孩子撫養權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夫妻感情不和,在懷孕期間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懷孕期間法律規定男方不準離婚的,女方要離的話孩子會歸女方,一般三歲以下都歸女方,孩子姓氏可以跟母親,孩子長大男方不能搶走,但是有探視權,你可以去外地,但是男方向法院申請探視或向你要求探視的話,你必須無條件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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