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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共同債權的分割方法是怎樣的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權的分割方法是怎樣的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權的分割方法是怎樣的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權的分割方法是怎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權的分割方法是怎樣的
1、離婚時夫妻共同債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判決。
2、法院會根據該債權的實際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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