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違法發放貸款罪損失計算

違法發放貸款罪損失計算

違法發放貸款罪損失計算
違法發放貸款罪損失計算
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無論合法還是違法,都可能出現逾期不能歸還的問題,但不是所有逾期未收回貸款都構成“損失”。

要允許金融機構或違法發放貸款人運用各種合法手段收回貸款。

按照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對於違法發放貸款罪中的“損失”在刑事法律尚未作出規定之時,應當直接適用部門規章的規定。

考慮到刑事司法解釋已存在對類似的瀆職犯罪中“損失”的確定方法,在具體確定違法發放貸款罪中的“損失”時,可以參照相關規定,比如應明確在採取一切合法救濟手段後於立案時仍無法收回的貸款,才是違法發放貸款罪中的“直接經濟損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gxpp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