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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房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舉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證據)

樓房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舉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證據)

樓房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舉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證據)
樓房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舉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證據)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證據訴訟舉證指南
  一、 雙方係爭房屋的買賣合同/轉讓協議;
  二、 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了購房款的憑證;
  三、 當初交易時出賣人自願向買受人交房的證據、買受人及時接收並佔有了係爭房屋的證據:
  A.出賣人當初交付房門鑰匙和房屋資料的證據:
  房屋資料包括如下幾類:
  1. 房屋出賣人(房東)獲配該動遷安置房、該動遷安置房屬於其所有的憑據:動遷協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被拆遷安置人拿該安置房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出售合同),被拆遷安置人向開發商交納購房款的發票/收據;
  2. 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向被拆遷安置人交付的該房屋資料:入戶通知單、新建住宅質量保證書、新建住宅使用說明書、業主手冊(物業服務手冊)、物業服務合同(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維修手冊等;
  3. 出賣人繳納進戶費、物業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公用事業費的發票和收據。
  B.買受人及時接收並有效佔有管理房屋的證據:
  買受人裝修係爭房屋與裝修公司或者裝修施工隊簽訂的裝修合同、裝修工程款收據發票;買受人購買裝飾裝修材料的費用發票和收據;買受人購買室內生活設施、傢俱家電的費用發票和收據;
  c. 買受人持續有效地佔有和管理房屋的證據:
  物業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公用事業費(自來水、電、燃氣、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的開通費、初裝費、使用費等),出租了的話,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收據。
  四、房屋可過戶時間屆至或者發生糾紛後,買受人與出賣人誠意協商的證據;
  五、出賣人惡意違約的證據。
  以上五類證據,只有第一第二兩項是購房當事人必須具備必須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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