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判決書 法律 關注:2.32W次 交通賠償的判決書“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 標籤: 判決書 交通違章 交通事故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dw3rv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