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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侮辱手段非法拘禁

採用侮辱手段非法拘禁

採用侮辱手段非法拘禁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非法集資手段



  1、設定超高回報誘餌

有些不法分子為騙取公眾參與集資,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用後期投資人資金兌現前期投資人本息,達到一定規模祕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2、混淆新型投資概念

有些不法分子包裝全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用網路炒匯、電子黃金等新名詞迷惑公眾,利用所謂加盟連鎖、消費返利、電子商務等經營方式欺騙公眾投資。


  3、偽裝投資經營合法

有些不法分子成立公司為掩護,執照手續完備,辦公場所齊全,還藉助名人宣傳,卻並無實際經營或投資專案。


  4、傳播網路虛假資訊

有些不法分子逃避追蹤進行網站設定宣傳,招募人頭戶通過網路平臺和通訊工具進行虛假資訊傳播,誘騙公眾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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