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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怎麼遞交

離婚協議書怎麼遞交

離婚協議書怎麼遞交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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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遞交的程式是怎樣的?

協議離婚的條件

1、登記機關為中國境內相關的人民政府或民政局。

要求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離婚協議書遞交的程式必須是在我國境內辦理的結婚登記,在境外(含港、澳、臺)辦理的結婚登記,不能在我國境內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但雙方可以簽訂《離婚協議書》,並根據涉外訴訟的規定,在我國境內辦理調解離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境內註冊登記結婚的,可以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

2、雙方均同意離婚,並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簽訂《離婚協議書》。

雙方應當在協議中明確表示感情破裂並同意離婚;明確夫妻共有財產的範圍,並確定具體的分割方案;雙方有無子女,如果無子女直接寫明即可,如果有子女,需要寫明子女撫養權由誰行使,未撫養子女乙方應支付的撫養費數額、探望權的具體行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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