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對方已經起訴了是不是就不能行使代位權

對方已經起訴了是不是就不能行使代位權

對方已經起訴了是不是就不能行使代位權
對方已經起訴了是不是就不能行使代位權
1、債權人的債務人已經起訴次債務人追討債權的,債權人就不能向次債務人行使代位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7xz07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