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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和刑罰的區別

管制和刑罰的區別

管制和刑罰的區別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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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和刑罰的區別

刑事處罰,是違反刑法應當受到刑法制裁建成刑罰。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管制刑罰的一種,對於判處管制的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實行社群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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