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開庭時間間隔 法律 關注:9.52K次 2次開庭時間間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規範民商事案件延長審限和延期開庭問題的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民商事案件後,認為需要再次開庭的,應當依法告知當事人下次開庭的時間。兩次開庭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但因不可抗力或當事人同意的除外。 標籤: 訴訟仲裁 辦案流程 間隔 開庭 時間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5ynv1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