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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安置房建設流程

宜昌市安置房建設流程

宜昌市安置房建設流程
安置房建設流程是怎樣的?
拆遷安置房》在“交房入夥”的過程中都會碰到《委託他人辦理交房入夥手續》的情況。首先是《委託書》必須是購房客戶本人或者是拆遷安置戶的戶主本人的“授權委託書”,有本人的簽名、印章、指紋蓋印,必須是委託書原件作為“交房檔案歸檔”;影印件和傳真件不能做為“交房依據”而歸檔。委託交房要注意“委託人授權辦理的只是交房手續”,而不是“委託辦理戶名變更”;“戶名變更”是產權登記機構受理的事項。因此,在辦理交房入夥手續時,《業主資料登記》的表單上,《業主》的欄目上只能填寫《委託人的姓名》而不能填寫《被委託的人》,也就是說,必須是交房通知單上的戶主姓名,而不是他人的姓名。  動遷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物件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儘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謝謝您,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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