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前的個人債務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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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離婚前的個人債務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前的個人債務不一定就是共同債務。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一)債務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滿足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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