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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怎麼去寫訴狀

行政訴訟怎麼去寫訴狀

行政訴訟怎麼去寫訴狀
行政訴訟怎麼去寫訴狀
(1)標題。寫明行政起訴狀。
(2)首部。必須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
(3)正文。正文內容包括三項: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地址。
1.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是正文的第一項內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訴訟要解決的問題,要達到的目的。
2.事實與理由。這部分要寫清楚提出訴訟請求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這部分內容要求原告就訴訟請求、列舉的事實、闡述的理由所舉之證據,應當詳細、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辦案過程中核對查實。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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