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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孩子和財產的分配

關於離婚孩子和財產的分配

關於離婚孩子和財產的分配
離婚關於房子財產分配
離婚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
1.《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2.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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