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為什麼銀行貸款這麼難

為什麼銀行貸款這麼難

為什麼銀行貸款這麼難
為什麼辭職這麼難
你是個很有鑽研精神的人。 問題太多,逐一回答: 先問,你所謂的三方協議,有哪三方? 勞動合同中關於從工資中扣費用用於保證合同某些條款履行的約定是違法的。現行勞動法律、法規不允許於簽訂勞動合同時設定抵押。 勞動合同中關於服務期及為保障該條款而設的約定合法。 公司為你開設社保帳戶應該從服務期開始,並應自此為你解繳相關費用。 對於“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約定可行,但單位違反了這條規定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該如何承擔,須看合同具體約定中有否預設了相應並具體的承擔違約責任方法。如果沒有,或是設定了,但是沒有可操作性,就難以追究單位方於這方面的違約責任。 現在的協調方案對你不利。按規定,你到新單位就業時必須證明你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要憑勞動手冊。如果檔案還留在原單位,你就拿不到勞動手冊,這樣可能會帶來一個麻煩,你原單位可能會用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競業條款(如果有的話),或許用原單位規章制度的相應規定找你和你的新公司的麻煩。另外,也有可能在今後幾個月內對於社保金的支付產生新的爭議。檔案不轉,你的新單位無法為你付社保金,而老單位又不願支付,這時,問題就會出現。 對於“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問題,誰主張誰舉證。對於這一點,事先沒有確認的話,他是很難舉證的。 你先交辭職報告,他們同意,屬於你違約。違約責任僅限於服務期和竟業條款方面,在其餘方面設定違約金的無效。 關於如何解決你的糾紛,我還是對你的“三方協議”感到疑惑。是什麼三方協議呢?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時又是幾方協議呢?各該協議都是如何簽訂的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1k7j1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