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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醉駕標準規定是怎樣的

青島醉駕標準規定是怎樣的

青島醉駕標準規定是怎樣的
青島醉駕標準規定是怎樣的
青島醉駕標準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規定,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133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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