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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偵立案的詐騙可以和解

刑偵立案的詐騙可以和解

刑偵立案的詐騙可以和解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合同詐騙立案前是否可以和解

可以和解,一般來說,刑事案件是不可以和解的,即使和解了的話,那麼對方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是說在處罰方面會比較輕微一些,而且刑事和解制度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適用,刑事和解制度的適用範圍是:
(1)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和侵犯財產罪的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除瀆職犯罪外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2)特別指出:累犯不適用刑事和解程式。在司法實踐中,交通肇事案件和輕傷害案件佔刑事和解的絕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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