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銜的晉級有哪些?
- 經營管理
- 關注:1.07W次
關銜的授予以海關工作人員現任職務、德才表現、任職時間和工作年限為依據。
第十二條 二級關務督察以下關銜的海關工作人員,在其職務等級編制關銜幅度內,按照下列期限晉級:
二級關務員至一級關務督辦,每三年晉升一級;
一級關務督辦至一級關務督察,每四年晉升一級。
第十三條 二級關務督察以下關銜的海關工作人員,晉級期限屆滿,經考核具備晉級條件的,應當逐級晉升;不具備晉級條件的,應當延期晉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績的,經批准可以提前晉升。
第十四條 一級關務督察以上關銜的海關工作人員晉級,在職務等級編制關銜幅度內,根據其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實行選升。
第十五條 海關工作人員提升職務,其關銜低於新任職務等級編制關銜的最低關銜的,應當晉升至新任職務等級編制關銜的最低關銜。
第十六條 關務員晉升關務督辦,關務督辦晉升關務督察,關務督察晉升關務監督,經培訓合格後,方可晉升。
第十七條 關銜晉級的批准許可權適用本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
在其職務等級編制官銜幅度內,按照規定的期限晉升。
海關工作人員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關銜:
(一)署級正職:海關總監;
(二)署級副職:海關副總監;
(三)局級正職:一級關務監督至二級關務監督;
(四)局級副職:二級關務監督至三級關務監督;
(五)處級正職:三級關務監督至二級關務督察;
(六)處級副職:一級關務督察至三級關務督察;
(七)科級正職:二級關務督察至二級關務督辦;
(八)科級副職:三級關務督察至三級關務督辦;
(九)科員職:一級關務督辦至一級關務員;
(十)辦事員職:二級關務督辦至二級關務員。
海關關銜制的全面實施,是推進海關幹部隊伍的正規化、規範化建設的重大措施,成為現代海關制度建設的重要里程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i/jingyingguanli/p391n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