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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股東糾紛找什麼部門解決?

一般股東糾紛找什麼部門解決?

一般股東糾紛找什麼部門解決?

一、一般股東糾紛找什麼部門解決?

可以召開股東會解決。股東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對公司的重要事項享有決定權,但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式和決議內容都必須合法,如果存在瑕疵或者違法情形,則股東會決議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

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二、股東知情權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股東知情權起訴屬於民事訴訟,起訴的流程如下:

(1)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如出資證明書、身份證明、查閱會計賬簿申請書等;

(2)寫起訴書,載明原告被告資訊;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等內容;

(3)確定管轄權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準備好的起訴材料;

(4)法院立案後,按要求預先繳納訴訟費用,等待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三、起訴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東糾紛發生之後雙方就需要及時的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股東與股東之間如果牽扯到公司的利益,那麼還需要承擔起其它的賠償責任,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不同。

標籤: 糾紛 部門 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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