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債務判決書開庭以後多久下達
- 經營管理
- 關注:9.99K次
從受理時起,簡易程式只要不超過三個月、普通程式只要不超過六個月就是合法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i/jingyingguanli/5w48r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