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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股東大會的職權

企業股東大會的職權

在社會經濟發展的今天,湧現出了許許多多的企業。作為企業來講,要想行使權力不單單靠個人,還需要開展股東大會,讓股東一起談論商量,達成一致意見,方案才能通過。那麼企業股東大會的職權有哪些呢?本站的小編就為大家講解一下。

企業股東大會的職權

企業股東大會的職權有哪些: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推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7、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8、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股東會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與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狀況: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5、簽署: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因此,股東大會在一個企業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說決定企業發展的方向。很多事情的決議都需要開展股東大會。每一個股東要充分行使自己企業股東大會的職權,積極為企業建言獻策,提升企業實力,促進企業發展,做一個合格的企業股東。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衡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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