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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清查的範圍分為那些

財產清查的範圍分為那些

一、財產清查的範圍分為哪些

財產清查的範圍分為那些

財產清查不僅包括實物的清點,而且也包括各種債權、債務等往來款項的查詢核對。另外,財產清查範圍不僅包括存放於本企業的各項財產物資,也包括屬於但未存放於本企業的財產物資(也可以包括存放但不屬於本企業的財產物資)。財產清查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如下:

1、貨幣資金的清查,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清查;

2、存貨的清查,包括各種材料、在產品、半成品、庫存商品等的清查;

3、固定資產的清查,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器具、運輸工具等的清查;

4、在建工程的清查,包括自營工程和出包工程的清查;

5、對金融資產投資的清查,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等的清查;

6、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清查;

7、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的清查。

二、財產清查程式

財產清查是一項複雜而又細緻的工作一般包括三個步驟:

1、清查組

財產清查前成立清查組,負責財產清查的組織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實施清查以前,合理安排清查工作;清查過程中,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清查結束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2、準備工作

準備工作由清查小組負責安排主要包括:會計部門提供的完整、正確會計記錄,財產管理部門將各種手續辦理齊全、將實物整理整齊,並準備有關的衡量器具及清查所需的登記表。

3、進行清查

清查人員按清查組的計劃和要求,進行清查。在清查財產物資時,應有財產物資的保管員在場,並登記盤點表;清查現金,應有出納人員在場,並登記現金盤點報告表;清查銀行存款,應將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核對,並記錄“未達賬項登記表”,必要時還可以到銀行查證;清查債權債務,可通過詢證、函證進行核實,並登記“結算款項核對登記表”。

三、作用

1、確定各項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的實有數,查明賬存額與實存額之間的差異以及產生差異的原因和責任,以便及時調整賬面記錄使賬存額與實有額一致,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和可靠;

2、查明各項財產物資的儲備和利用情況,以便採取措施,充分挖掘財產物資的潛力,促進財產物資的有效使用;

3、查明各項財產物資有無挪用、貪汙、盜竊以及有無毀損、變質和浪費等情況,以主時採取措施,加強管理,保護各項財產物資的安全和完整;

4、檢查會計主體對財經紀律的遵守情況,查明各種往來結算款項的結算是否正常,及早發現長期欠的債權、債務,避免壞賬損失的發生,並自覺遵守結算紀律和制度;

5、查明財產物資的驗收、保管、調撥、報廢以及現金出納、賬款結算等手續制度的貫徹和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綜上,財產清查的範圍分為七種,它們是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庫存產品存量,房屋車輛等固定資產等一切與公司相關的資產。在進行財產清查的時候,我們首先要成立財產清理小組統籌管理清理過程,然後才能去開展清理工作。這就是本站為您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標籤: 財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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