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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認的效力是怎樣的

公司人格否認的效力是怎樣的

一、公司人格否認的效力

公司人格否認的效力是怎樣的

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設計,充分考慮到公司出資人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平衡問題,並於事先規定公司必須具有獨立財產,要求股東必須履行出資義務,必須通過正當程式行使自己的權利。在此前提下,法律保障股東的有限責任的特權和利用公司法人制度實現自己正當的利益目標等。公司人格否認並非立法預設而是一種事後的司法救濟,是針對公司股東濫用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的事後規制手段,主要運用於司法判例中,法院運用公權力,對失衡的公司利益關係進行事後的強制調整。通過追究公司人格濫用者的法律責任,對因公司人格濫用而無法在傳統的公司法人制度框架內獲得合法權益者給予法律救濟,使運用公司形式從事經營的投資者通過判例規則預測自己的行為後果。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原則,既可以制裁股東濫用公司獨立人格從事詐欺、過渡控制、巧取豪奪等不法行為牟取私利,又可以使因此而受到損害的債權人獲得補償。

二、公司人格否認是具有侵權性質的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包括違約責任、侵權責任和締約過失責任等,根據公司股東與債權人之間沒有合同關係且行為的違法性,公司人格否認所涉及的民事責任應當是一種侵權責任。公司人格否認的適用是基於公司股東的侵權行為,根據濫用公司人格並導致損害債權人利益,從而否定公司的法人資格,允許債權人向公司股東直接追索責任。公司獨立人格否認的結果,是將公司責任追及到股東,由股東承擔無限責任。否認公司人格在於使因公司獨立人格濫用而受到的損害能夠得到相應的補償,符合具有補償性質的民事責任的特徵。因此,公司人格否認所涉及的法律責任為具有侵權性質的民事責任。

三、公司人格否認適用於特定案件

公司人格否認不是對公司法人制度的否定,而是對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補充。公司人格否認不同於法人被解散或者被撤銷,法人被解散或者被撤銷是法人資格的絕對消滅,而公司獨立人格否認則是在消除濫用法人行為後又恢復其法人功能,公司獨立人格依然為法律所承認。公司人格否認規則只適用於特定的案件、特定的法律關係和特定的當事人。公司人格否認只是解決特定的法律關係中的個案,是一種司法救濟手段,而不是普遍原則。公司人格否認原則在承認公司具有獨立人格的前提下,在特定法律關係中個別、相對、暫時地否認,而不是全面、徹底、永久地否認公司法人資格,使公司背後的控制股東直接承擔公司的責任。公司人格否認規則的效力不涉及公司的其他法律關係,不影響公司作為一個獨立實體合法的繼續存在。

四、公司人格否認適用於特定事由

公司獨立人格否認是針對特定事由而適用的司法原則,特定事由並不是泛指所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正義原則的行為,而是具體指濫用公司獨立人格規避法律義務、逃避合同義務、欺詐第三人、虛假出資濫設公司、公司與股東混同、母公司對子公司過度操縱,控制股東濫用公司獨立人格作為其實現非法目的的工具,通過關聯交易損害債權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當上述特定事由出現時,債權人可以越過公司直接要求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五、公司人格否認是由控制股東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人格否認的結果是將公司的責任追及到股東,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公司股東都得承受這一法律後果,只有實施了濫用公司人格行為的股東才是承擔這一法律後果的責任主體。承擔責任的股東是在公司佔有支配地位、能夠控制公司重大事務的股東。濫用公司人格的當事人,只能是公司法律關係中的具有實質控制能力的股東,股東並不一定必須持有公司多數股份。

對於公司人格否認的效力,只適用於極少數的特定法律關係案件中,它並不具有普遍性,同時公司人格否定具有侵權性質的民事責任,公司人格否定是由相關的控制股東承擔民事責任。對於公司濫用人格的行為,使得債權人的利益受到了一定的損害,所以我國實施了公司人格否定的制度,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標籤: 人格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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