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未經同意轉讓份額是否有效 經營管理 關注:1.17W次 該轉讓行為無效。根據我國《合夥企業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所以該轉讓行為無效。 標籤: 合夥人 份額 同意 公司經營 經營管理 轉讓 未經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i/jingyingguanli/17w4k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