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公司經營 >股權 >

股本回購分錄如何處理

股本回購分錄如何處理

1、回購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登出股票時
借:股本(登出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衝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衝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登出庫存股的賬面餘額)
3、回購價格低於回購股票的面值總額時:
借:股本(登出股票的面值總額)
貸:庫存股(登出庫存股的賬面餘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
按照通常的財務理論,由公司購回而沒有登出、並由該公司持有的已發行股份被稱為庫存股。庫存股在回購後並不登出,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適當的時機再向市場出售或用於對員工的激勵。也就是說,公司將已經發行出去的股票,從市場中買回,存放於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登出。
企業為減少註冊資本而收購該公司股份的,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為獎勵該公司職工而收購該公司股份的,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做備查登記
法律依據《公司法》。

股本回購分錄如何處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i/guquan/94l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