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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2021江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近年來,在我國經濟等各個方面都取得了較大成就的前提下,國家更加註重公民個人利益的保護,在平時的生活中,人們有時候在高溫的天氣下,仍然要進行工作,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氣溫達到一定程度是需要發放高溫補貼的,那麼江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怎樣的呢?以下補償標準的內容僅供參考

2021江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一、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隨著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群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2016年6月12日,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溫期,高溫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記者注意到,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

二、江西省高溫補貼標準

江西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120元調整到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80元調整到160元。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 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江西省的發放時間主要是六月到九月,在室外勞動或者是高溫作業勞動者的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二百四十元,在室內的非高溫工作者每人每月是一百六十元,這在以往的基礎上有了大幅度的增加,這也是對工作人員權益的保護。

標籤: 發放 補貼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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