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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施工合同備案資料有什麼?

濟南市施工合同備案資料有什麼?

一、濟南市施工合同備案資料有什麼?

濟南市施工合同備案資料有什麼?

我國目前規定施工合同已經不再需要進行備案,但按照之前的規定濟南市施工合同備案資料需要:合同正式文字一式4份原件;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檔案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影印件(核原件);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的已辦理備案手續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影印件;建設單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證明原件等材料。

二、施工合同備案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檔案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為前提。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式為前提,這是由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為建築產品,需要佔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於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凡是沒有經過計劃部門規劃部門的批准,不能進行工程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報建手續及施工許可證,更不能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原計劃專案功能的,必須報經有關部門稽核同意。

2、承包人主體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外,應當遵守企業資質等級管理的規定,不得越級承攬任務。

3、簽訂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國家的嚴格監督管理。

國家對建設工程專案的發包實行招標投標制度。

建設工程合同實行的是備案制度,也就是說建設工程合同簽訂以後需要到相關的管理部門備案。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訂立分包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分包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如果有特殊情況的需要提前申請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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