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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區施工合同備案

天津市河西區施工合同備案

一、天津市河西區施工合同備案流程有哪些

天津市河西區施工合同備案

天津市河西區施工合同備案流程有先當地政府入口網站進行辦理備案。

法律對於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有具體的規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可知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內到指定的部門備案。備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幾項:

1、網上申報。上首先承包人登陸政府入口網站,然後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根據合同的具體性質、內容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相關資訊,打印出帶條型碼的合同備案表。

2、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3、正式簽發合同備案表。備案機構稽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施工合同備案後才可以撥款是嗎

1.工程合同備案後可以撥工程款的,備案不是效力性強制規定,不備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建築法》對備案的規定是:

2.第三十一條(合同備案)發包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的30日內,送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發包單位應自合同變更後1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3、合同發生糾紛的,以備案合同為準。

4、因此,備案與否在工程款結算方面有很大影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

5、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三、施工合同違約保證金指的是什麼

施工合同保證金是擔保合同或者擔保行為的一種金錢質。保證金根據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目的或者用途而作不同的解釋。立約保證金是指為將來簽訂合同,雙方約定以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作為簽訂合同的擔保,不交納保證金視為無簽訂合同誠意,合同相對方無須為簽約做準備。成約保證金是指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以交付保證金為要件,在合同中約定交付保證金的一方按合同約定交付了保證金合同則成立,未交付保證金合同不成立,自然也不生效。履約保證金是指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種金錢保證,並在雙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時才予以退還。解約保證金是指雙方當事人為防止單方擅自毀約解除合同,雙方約定以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為合同解除時的擔保,單方解除合同將向對方支付保證金。

施工合同違約保證金指的是合同雙方在簽訂相關合同時,繳納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該合同訂立的相關擔保,有利於增加對方進行簽訂合同的信心,為簽訂該合同而損失的其他相關機會成本作了相應的擔保。如果解除了施工合同或者有違約行為,保證金就不會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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