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解答 >律師文集 >

出賣人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未約定貨款償付時間

出賣人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未約定貨款償付時間

案情簡介:未約定貨款償付時間,出賣人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未約定貨款償付時間,出賣人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醫藥公司一直為某醫院供貨。2015年5月12日,醫藥公司、某醫院經對賬確認某醫院欠醫藥公司貨款60847.3元,某醫院償還部分款項後尚欠醫藥公司48879.5元。醫藥公司多次催某醫院支付上述款項,但某醫院均以種種理由推脫。綜上,現醫藥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某醫院支付上述欠款48879.5元並賠償醫藥公司的利息損失。

法院判決:不支援原告關於利息訴求

法院不支援原告的要求賠償利息的訴求。

判決如下:一、被告某醫院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醫藥公司藥品貨款48879.5元;二、駁回醫藥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511元(已減半收取),由被告某醫院承擔。

律師說法:買賣合同中,要明確貨物和貨款的給付時間

本案中,醫藥公司、某醫院之間的供貨關係說明雙方建立了買賣合同關係,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在醫藥公司為某醫院供應貨物後,某醫院應當依照約定給付貨款。關於醫藥公司主張的利息問題。本案雙方並未明確貨款的的償付時間,故醫藥公司要求某醫院支付利息的訴求無法律依據,不應當予以支援。但是,如果某醫院在法院判決的給付日之內仍未給付錢款的,醫藥公司可以要求某醫院支付逾期給付的利息。所以,現實生活中進行商品買賣時,一定要約定好貨物和貨款的給付時間和方式,這樣可以更好的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發生糾紛時,能夠由更明確的依據進行解決。

本文來源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falvjieda/lvshiwenji/9wj5g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