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車輛交通 >醉駕 >

醉駕案件多長時間終結?

醉駕案件多長時間終結?

醉駕案件多長時間終結?

醉駕是刑事案件,要經過三個階段的,刑事案件的內容複雜,程式繁瑣,需要經過立案偵查(公安局、審查起訴(檢察院)和審理判決(法院)三個階段,整個案件辦下來最少都需要四五個多月的時間。

醉駕案子多久結案這個問題不是統一標準的準確時間,而是視案情和具體情節來規定的,如果沒有發生事故或刑事責任會快一點,如果到了取保候審這個階段,時間就會更加長一些。

醉駕案7日內偵結並移送檢察院起訴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醉駕案7日內偵結並移送檢察院起訴。

《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簡稱為《意見》)

醉駕案7日內偵結並移送檢察院起訴 對涉嫌酒駕者扣車扣駕證

《意見》明確,發現當事人涉嫌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當事人駕駛的機動車,需要作為證據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對當事人提取的血樣要當場登記封裝,並立即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檢驗鑑定機構或者經公安機關認可的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鑑定機構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驗。

嚴格辦案時限要求:要建立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快偵快辦工作制度,加強內部辦案協作,嚴格辦案時限要求。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在查獲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內偵查終結案件並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情況特殊的,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案時限。

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未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移送前吊銷嫌疑人駕駛證:案件偵查終結後,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在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前,依法吊銷犯罪嫌疑人的機動車駕駛證。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檢查酒後駕駛機動車時,必須配齊呼氣酒精含量檢測儀、約束帶、警繩、攝像機、照相機、執法記錄儀、反光指揮棒、停車示意牌等裝備。執勤車輛還應配備滅火器材、急救包等急救裝備,根據需要可以配備簡易破拆工具、攔車破胎器、測速儀等裝備。檢察院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未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酒精含量大於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對於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又不同:飲酒後駕駛暫扣3個月駕駛證,處500元罰款;醉駕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我國法律法規是嚴格的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如果是醉駕涉及到危險駕駛罪,所以會移交到檢察院對行為人提起公訴,一般在一週內會移交到檢察院,如果發生了比較重大的交通事故,那麼在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過程中就比較麻煩,移交時間可能就會稍微長一點,所以要耐心等待。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cheliang/zuijia/vnoy4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