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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時間有多長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時間有多長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時間有多長

公安交警部門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需要實際對事故責任進行劃分,確定了當事人各自的責任之後,才能對事故做出進一步的處理。而此時但是人都比較關心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時間有多長,下面,本站小編就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時間有多長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三)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門遲遲未作出決定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五)“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 第五十條 交通警察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七日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獲案件後七日內,需要檢驗、鑑定的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三日內,向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提交“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六十條 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應當在二日內對“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進行稽核;對複雜、疑難案件,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專家小組研究。稽核: 第六十一條 對“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經稽核同意後,交通警察應當按照規定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通知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相關證據,說明認定的理由和依據,宣佈交通事故認定結果,並將“交通事故認定書”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對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當事人記錄在案。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一些汽車駕駛員不瞭解事故處理常識,對自己是否應負事故責任以及應負多大責任也不清楚。有些事故本不應由駕駛員負責任,但駕駛員卻錯誤地認為該由自己負責,心理壓力過大,甚至畏“罪”潛逃。

(一)出了事故司機負多少責任,主要看以下幾點:

1、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

2、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3、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預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緊急避險且避險得當引起的事故等等,當事人均不負事故責任。

如果司機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因果關係,這時駕駛員就該負事故責任。沒有因果關係,即使有多項違章行為或有較嚴重的違章行為,駕駛員也不該負事故責任。

如果有違章行為,且行為與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這時就應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估定事故責任。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二)如果當事人的行為屬下列情況之一,當事人就應負事故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責任:

1、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違章行為造成;

2、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3、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卻沒有報案或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如果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則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應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如果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同,或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卻沒有報案或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均應負同等責任。

如果三方以上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則應根據各自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劃分責任。

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給對方人員造成嚴重惡果,機動車一方即使無過錯,也應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按 10%計算,賠償額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10個月平均生活費的,按10個月的平均生活費支付。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了五種,至於當事人應該在事故中承擔怎樣的責任,則需要交警部門作出專業的劃分之後才能確定。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時間,雖然法律中有一個大概的時間規定,但由於實際案件情況的不同,也就會導致具體的時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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