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車輛交通 >交通事故訴訟 >

交通事故異地起訴如何進行

交通事故異地起訴如何進行

原告如果起訴,可以選擇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也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訴。居住地是指被告離開自己的住所,而在此居住超過一年的居所地。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交通事故異地起訴如何進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cheliang/shigususong/6o4ynl.html